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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行业: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框架出炉
  • 作者:    来源:江苏省纯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   时间:2013/11/16    点击:2438
    事件: 2013年11月15日新华社全文发布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对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;划定生态保护红线;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;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四方面做出详细部署,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框架逐步清晰。
    点评:
    环保立法和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加强,环保产业发展模式有望升级:回顾我国30年来的环保制度建设,环评制度、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制度、征收排污费等各项制度仍存在执行不力、寻租空间大等问题,部分规章规范甚至成为一纸空文,制度体系建设亟需完善。《决定》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各项制度建设做出详细部署,总的方向是强化资源资产属性,强化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原则,加强生态保护责任制建设,用制度创新保障环保市场运行,激发环保主体市场活力。我们认为,未来一段时期内立法和制度建设将成为环保领域的工作重心,并将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步入新的阶段。
    强化资源资产属性,生态确权和责任制将激发环保主体的市场活力:《决定》首次提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建设要求,强化资源和环境的资产属性,并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,加强环保量化考核和责任制建设。这将改变长期以来生态资源权责不清的弊端,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的外部性问题。生态与资源确权也将强化企业的环保主体地位,并激发环保主体的市场活力。
    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将推动资源税扩容和环保市场升级: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意在强化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的原则,并提升了资源税扩容、开征环境税、提高排污费等方面的政策预期。我国1994年开征资源税,2011年扩大征收范围,此次《决定》中指出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,预计资源税将进一步扩容,环境税制研究也将加速。此外,环保的市场化机制将逐渐完善,节能量、碳排放权、排污权、水权交易市场逐步升级,合同环境服务等创新模式将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。
    投资建议:三中全会部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,现有的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将发生巨大改变。建议关注各细分领域技术规模优势突出、项目运行经验丰富、业务发展模式清晰的龙头或准头龙公司永清环保、桑德环境、巴安水务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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